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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区别?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5/10/11     浏览次数:    

时至今日,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外形”相似,它们的含义也总是被混淆。


例1:

老康成立一家宇宙劳务派遣公司员工小康与宇宙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强力科技公司工作。


以上案例法律关系拆解:用人单位宇宙劳务派遣公司与小康成立劳动关系,强力科技公司为用工单位,对小康进行管理。


也即:强力科技公司租赁了宇宙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动力形成租赁劳动关系;宇宙劳务派遣公司与小康形成劳动合同关系;强力科技公司与小康之间形成管理合同关系。


例2:

老康接到一个大活儿某厂的IT项目的整体外包,于是老康成立了星火科技公司并招聘了小康等10名优秀的人工智能精英,经过2年半的奋斗,老康的星火公司顺利的完成了某厂的IT项目,并拿到了500万的外包服务费。


以上案例法律关系拆解:发包方(用工单位)某厂,某厂与承包方(星火科技公司)形成委托合同关系,小康等10名优秀人工智能精英与星火科技公司形成劳动合同关系,某厂与小康等10名优秀人工智能精英不构成任何直接法律关系。


通过以上案例,可以看出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存在如下区别:


1.用工性质不同

对用工单位而言,劳务派遣单位提供是派遣员工;而外包提供的是对项目的整体劳务外包。


2.用工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不同

劳务派遣用工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是劳务派遣协议,以派遣工的数量为结算依据。劳务外包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劳务外包协议,以工作量为结算依据,可以理解为服务费。


3.法律关系不同

劳务派遣中关系为: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成立劳动力租赁关系,派遣单位与员工成立劳动合同关系,用工单位与员工成立管理合同关系。


劳务外包中关系为:用工单位与外包单位成立委托合同关系,外包单位与员工成立劳动合同关系,用工单位与员工不成立任何法律关系。


4.用工风险不同

劳务外包因为是对项目的承包,发包人对用工风险完全隔离。而劳务派遣中因用工单位对员工还存在一定的管理性行为,所以如果劳动者受到伤害,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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